四川认我行认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,您身边的企业认证服务商

 手机端
| 认证咨询 | 关于我们| 联系我们
资讯中心

联系我们

四川认我行认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

地址:成都市成华区华宇旭辉锦绣广场1-1-7

电话:18884035521

网址:https://www.rwxrz.com

邮箱:55855336@qq.com

Q Q:55855336

扫码,关注我们

 

政采摘要|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吗?

发表时间: 2022/10/10 16:41:28

浏览:

 

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,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去投标吗?


        

问: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,大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,是否可行?

答:会被判定为投标无效。

  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,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,联合体各方所提供货物、工程、服务均为中小企业制造、承建、承接的,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,可以参与,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。


法律依据

    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20〕46号)第四条第三款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,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,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。其中,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,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。



    问: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的项目,我们在采购文件中是否可以将“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的相关注意事项”作为通用条款放文件里?还是不接受联合体和没有分包的项目就不能放相关注意事项?

国库司答复:

    根据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7号)第十九条规定,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施要求,在招标公告、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。如未载明,不得拒绝联合体投标。关于不接受分包的情形也可参照执行。如明确不接受,不建议将相关注意事项作为通用条款。


问:招标文件是通过线上方式获取,但招标公告中标注招标文件每份500元,是否合规?能否质疑?

答:《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》中明确,实现电子化采购的,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,所以标注售卖金额是违规的。潜在供应商可就此依法向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。


法律依据

    《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9〕38号):细化采购活动执行要求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,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、金额或者比例。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(响应)文件的格式、形式要求应当简化明确,不得因装订、纸张、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、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(响应)。实现电子化采购的,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;暂未实现电子化采购的,鼓励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。

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
取消火灾报警产品(产品代码1801)中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产品、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产品、防火卷帘控制器产品和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。
长按图片保存/分享
效率高
10年以上认证服务经验积累,专业咨询顾问陪审。
专业实力
专业认证服务咨询,一站式服务专业能力保障。
安全无忧

所有咨询及认证项目当天提交合同评审。

多元服务

为企业提供产品整改服务、解决认证难题,以快之有效地顺利通过认证。

 

    服务咨询电话

TEL:18884035521

 

   首页   |  关于我们   |  认证咨询   |  资讯中心   |  证书查询   |  证书模版   |  联系我们   |  人才招聘  


Copyright @ 四川认我行认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 All Rights Reserved  蜀ICP备20021319号-1  技术支持:青岛海之讯

 

扫码关注我们

企业公众号

在线客服
联系方式
咨询热线
400-994-9001
咨询热线
028-83505799
手机/微信
13880370051
二维码
二维码
在线客服